在当下婚恋观念的影响下,部分年轻群体步入婚姻殿堂的过程较为仓促。有些时候,双方还未充分深入了解彼此,便匆忙结婚。等到给完彩礼、举办完婚宴,新娘却突然 “人间蒸发”,这时新郎才惊觉自己可能遭遇了骗局。
就在上个月,热搜上出现了一个话题,叫做 “相识多年的闺蜜似乎遭遇骗婚了”。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女子参加自己闺蜜的婚礼时,意外发现男方好像有一个十几岁的孩子,而且这个情况似乎对女方有所隐瞒。出于对好友的关心与负责,该女子便向网友们求助,询问应对方法。目前,该事件的真实性尚未得到确切证实。不过,借着这个话题,我们来聊聊关于 “骗婚” 的相关事宜。
一、哪些行为可被认定为 “骗婚” ?
在司法实践的过程中,想要准确界定女方的行为究竟是 “骗婚”,还是由于家庭观念淡薄,对婚姻缺乏应有的责任感,存在一定难度。主要的判断依据在于女方是否存在索要彩礼后失踪、离家出走、与他人同居,或者在较短时间内多次结婚并收取多份彩礼等行为。一旦认定女方确实是以索要彩礼为主要目的,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手段达成目的,那么便可以起诉其构成诈骗罪。
二、男女交往期间的财物往来,属于彩礼还是普通赠与?
彩礼指的是以结婚为目的,由男方或者其家庭成员依据当地习俗,给付给女方或女方家庭的礼金,亦或是其他贵重物品、大宗财产等。判断所给付的财物是否属于彩礼,需要综合考虑给付行为的目的性、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给付行为的特定指向性来确定。
那么,对于恋爱期间双方的财物往来,在分手后一方要求返还的情况,应该如何处理呢?男女双方在交往过程中,出于表达感情、自愿给予的价值相对较小的物品、人情往来的花费、日常生活消费等支出,一般会被认定为赠与行为,无需返还。而举办婚礼、摆酒席等宴请亲朋好友所产生的费用,不属于彩礼范畴,在分手或者离婚后,无法要求对方返还。对于在交往期间并非基于彩礼目的给付的贵重财物,通常认定为一般性赠与。若当事人要求返还,需按照一般性赠与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三、闪婚闪离的情况下,彩礼需要退还吗?
根据现行法律规定,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时,彩礼应当予以返还:
(1)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;
(2)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,但实际上并未共同生活;
(3)因为给付彩礼,导致给付方生活陷入困难。
不过,在司法实践中,判断彩礼是否应该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,并非仅仅依据上述三条规定。还会全面考量男女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、交往时长、家庭收入状况、是否生育子女、彩礼的使用情况等诸多因素,酌情确定是否返还彩礼以及返还的具体金额。
总体而言,法律层面并没有 “骗婚” 这一明确概念,但骗婚行为与欺诈密切相关。若一方故意隐瞒事实或者虚构事实,致使另一方产生错误认知并与之结婚,进而骗取钱财,那么极有可能构成诈骗罪。需要注意的是,欺诈并非婚姻可撤销的法定条件,无法以此为由要求撤销婚姻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