于是,无论你身处哪种情况,都会由衷悔过:“当初不如找一个合适的/喜欢的人算了,何必受这种罪?”喜欢和合适都不是最重要的,最重要的是:情商。
那么,什么才算是感情中的“情商”?
1、勇于付出,敢于索取
我从不认同你要在关系中做付出方或索取方,真正想长期走下去的,应该是勇敢付出,大方索取的。不要计较得失,更不必在心里打什么算盘:“今天他这样对我,那我明天就如此对他。”因为在你进行这一切内心较量的时候,你就已经在患得患失,离输不远了。
你需要一种健康的努力,记住,要努力,但一定要建立在健康的前提下:你可以付出,但不必牺牲自我,不必掏心掏肺;你也可以索取,但不要超越应得,强制要求。你的一切付出与努力不是为了维持关系绝对的平等,而是为了维持自我内心的平衡。
只有内心平衡了,人才不会在关系中患得患失,才不会各种考验,才不会用极端方式来试探对方,你此后的所言所行才有效进行,才能保证感情的基本稳定。
2、不要试图用卑微来感动对方
卑微,是一个典型自我感动的词汇。它不恶,甚至从你的角度而言是个褒义词;但其实,它无论对对方还是对关系而言,都是一个百害而无一利的存在。首先,你要想好一件事:你喜欢“卑微”吗?你不会喜欢的,你只不过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精神折磨,来感动对方,颇有一种“你看我都这样了,还不行吗”的极端鞭挞。你以为难过的尽头就是幸福,所以宁可给自己制造难过;但很遗憾,你这属于作弊,顶多能带来对方的一点同情(时间久了这点儿同情都不给你),但指望他能以此来大获感动,来爱你更深,那是完全不可能的。
恋爱中的“情商”等于三观,三观不一致,彼此的生活习惯大大地不同,就算喜欢,就算结了婚也还是很有可能一地鸡毛,甚至离婚的。这种仅仅基于喜欢而结婚的夫妻,因为彼此不合适,最后成为怨偶的概率大大增加,如果离婚还劳命伤财特别不合算!但是,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就是耍流氓!怎么解决恋爱与结婚要求不一致的问题呢?个人建议在寻找和选择恋爱对象时,仅仅从合适的人群中挑选喜欢的对象,这样就可以避免恋爱对象不合适的尴尬处境。

或者在比较合适的人群中挑选比较喜欢的对象,然后两个慢慢磨合改变,最后变成合适的喜欢的对象,那就皆大欢喜了!有时候因为喜欢所以愿意去改变自己,愿意去委屈自己。
所以,喜欢但不太合适的对象,可以趁着彼此喜欢的时候,趁着荷尔蒙控制的时候,把彼此不合适的地方改变成合适的地方,然后等彼此反应过来的时候,就已经变成彼此合适的对象,双方都已经习惯了合适的相处模式。
这就是爱情战胜世俗,爱情剧里的常用套路。很美好,但是也很不容易喔!当然,有时候你都来不及了解对方的情况,就一见钟情,再见就喜欢上了,这种情况可怎么办?比较妥当的做法是,还没有恋爱前多看些小说电影电视,最好是现实题材的,可千万别整些童话故事一样的爱情,或者只讲恋爱的甜蜜,不讲婚后的琐碎生活的脑残剧哈!